平安产险山东分公司副总经理陈东永任职资格批复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日期:2023-06-21 18:20:51
(资料图)
鲁银保监复〔2023〕200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陈东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平保产发〔2023〕140号)收悉。经审查,陈东永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实际到任履职,且未提供正当理由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山东银保监局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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